王峥
执业证号:11101198910680542
个人简介
王峥律师,男,1963年生,吉林大学经济法硕士,师从于全国著名法学家崔建远教授、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郑成良、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现任原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北京立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峥律师自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担任法律顾问近百家,曾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法律顾问,并赴三峡前线审查起草合同及法律文件。《中国律师》杂志1998年第六期《你们是三峡的建设者》一文对此做了详尽的报道。王峥律师从业至今,办理各类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以及商标、专利、著作权案件逾千件,其中部分案件刊载在《人民司法》等杂志上,赢得了社会各届的广泛赞誉。
各职称:
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主任
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北京所负责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律师协会文体部部长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委员会委员
北京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
《北京律师》杂志编委会委员
北京东城律协会首届理事会理事
北京邮电大学企业导师
部分经办案件:
北京世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众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北京迪斯集团股权纠纷案;
北京对外贸易总公司诉朝鲜咸镜北道购销合同纠纷案;
北京天诚公司诉中海直公司购销汽车纠纷案;
北京苏耀公司诉大兴物业公司房地产租赁纠纷案;
河南建筑公司诉北京凯迪克大酒店建筑工程纠纷案;
中房天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化工塑料厂房地产转让案;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诉平安保险公司拖欠保费案;
北京农行投资有限公司诉三亚飞机场买卖土地纠纷案;
北京亚星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存单纠纷案;
桑兰名誉权案;
王晶敏诉《风流一代》及芜湖日报社名誉权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起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人伤害案;
北京新华森集团公司诉新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纠纷案;
长春证券公司诉长春市专用汽车制造厂及长春长铃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纠纷案;
中建二局一公司诉美国雷神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诉莆田泰胜纸业有限公司保险费纠纷案;
广东发展银行诉牡丹江制药厂贷款纠纷案;
中国信达、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长沙白沙矿务局债权转股权法律事务
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万里行周刊;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中国物码中心;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中国企业报新世纪周刊;
北京青年周刊;
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陈爱莲艺术团及陈爱莲舞蹈学校;
紫铭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科典通公司;
亚太(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三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楚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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