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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审议通过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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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会议还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讨论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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