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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 北京将尽快出台惩治欠薪文件                2013-5-29                                                       [返回列表]
    

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用工企业,其负责人将可能因此获刑。市人力社保局昨天表示,正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积极与公安等司法部门沟通,细化相关工作衔接流程,力争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以惩治欠薪“老赖”。去年全年,本市为4万余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84亿元。
  一直以来,建筑施工、住宿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力密集、易发生拖欠工资案件领域都是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重点治理对象。去年,本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02万户次,涉及餐饮、职介、制造业等企业,同比增长了18.85%;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41万件,以不签合同、不上保险、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最突出;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48万户;稳妥处置突发事件323件,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为4.4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共计达2.84亿元;责令有关用人单位与1.29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534家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此外,在一些重点时段,如春节前劳动监察部门还展开了全市统一的专项执法大检查。通过检查2.5余万家用人单位,共为1.5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6118.46万元,责令158家用人单位补办了社保登记,补发工资205.18万元。
  在执法检查时,劳动监察机构最常面对的就是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让员工超时加班、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等非法用工行为,今年,劳动监察机构将对此开展全市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外,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投诉案件时,还经常能碰到拒不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老赖’。”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处长程诗华说,通常的处罚是根据监察条例,视情节予以罚款并责令整改,如拒不整改,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今后对恶意欠薪行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将会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据透露,目前本市正在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将行政手段与刑事司法手段相结合。此举也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其法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的细则中将会确定入刑的标准,主要是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整改、社会影响等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并不是所有拒不支付案件都会移交公安机关。像存在恶意欠薪,有支付能力但逃匿或者隐瞒财产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程诗华说,目前正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磨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恶性欠薪案件拟移交公安机关。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市民有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可拨打市劳动监察部门电话63044923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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