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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 北京安监局:烟花零售网点与建筑距离应超20米                2016-1-6                                                       [返回列表]
    

    据北京市安监局消息,本市新修订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安全规范》已于昨天正式实施。

  “对于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零售网点,我们将坚决不予许可。”该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烟花销售网点的安全条件将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

  新规范是在北京市2012年实施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置管理安全要求》基础上进行修订。明确提出,烟花零售网点与同时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场所建筑之间距离应超过20米,要求网点内不应有除照明灯具及音、视频监控设备以外的用电设备,不应使用电器加热。

  根据本市近年来监管实际情况,新规范明确网点建筑面积大于50平米且周边防火间距大于12米的销售点,限制存放量从原来的500 箱减至400箱。对于网点内部布置和产品堆垛方面,还规定网点内部销售、储存两区之间应有不燃烧材料制成的硬质隔断,隔断上方应设置到顶,不留空隙。

  为提升视频监控监视可靠性,新规范中还增加了监视区域应覆盖全部产品及出入口;零售网点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安装高度不应低于产品码垛高度,安装位置应尽可能覆盖较大的监视区域;零售网点内视频监控宜选用低照度摄像机,不宜采用红外灯光源,周界监视视频监视可选用红外灯光源等规定。

  此外,与“老规定”相比,新规范新增了零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间最小距离应为100m的要求。

  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猴年春节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点除往年规定的15类地点外,明确将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区街道、乡镇、社区,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特别是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等区,建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将老旧平房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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